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點擊軟體點擊軟體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涉及扁家偽證案,她到高等法院才認罪,高等法院更一審因此將她改判刑10月緩刑3年,讓她免於牢獄之災,但緩刑期間要做160小時義務勞務。

現為義大世界皇家酒店董事長的陳敏薰,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仍然不承認有涉及偽證情事,一審法官將她判刑1年半、二審時陳敏薰認罪,合議庭改判她8月徒刑、檢察官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合議庭,昨天上午判她10月徒刑,刑期雖增加兩個月,但給她緩刑3年,免於坐牢,唯緩刑期間必須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

法院判決指出,民國97年特偵組偵辦扁案時,陳敏薰在檢方偵辦時說,去過官邸向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報告,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但98年4月陳敏薰到法院作證時,卻翻供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座一事,因而遭到檢方起訴。

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指出,陳敏薰已深自悛悔,給予緩刑3年,緩刑時間付保護管束。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陳敏薰涉扁家偽證案-判刑10月-213000020.html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點擊軟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田莉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